各二级部门及项目申请人: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开始申报,凡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向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申请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申请
项目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附件《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1570179255@qq.com。
2、受理与审查
集中受理与审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6日。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进行形式审查与意见反馈工作。通过形式审查并予以受理的,委员会将签发《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意见表》并将扫描电子版PDF文件将通过邮件返回申请人。
3、异议申诉
项目申请人对签发《意见表》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意见表》3日内补充新材料或改进后申请1次复审。
4、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必须在有资质的场所(具有有效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开展,否则不予受理。
(2)选择在学校实验动物中心、或基础药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附属医院临床医学公共实验中心开展动物实验的,请注意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编号及其适用范围分别为:实验动物中心 SYXK(黔)2021-0004,适用于SPF级大鼠、小鼠,普通级豚鼠、兔、犬及猪的一般性动物实验;基础药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SYXK(黔)2021-0003,适用于SPF级大鼠、小鼠的一般性动物实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公共实验中心 SYXK(贵)2023-0001,适用于SPF级大鼠、小鼠,普通级豚鼠、兔的一般性动物实验。
(3)涉及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殊动物实验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场所开展相应实验。
(4)《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实验动物等相关信息必须与项目申请书最终版本一致。
联系人:张仕斌
联系电话:0851-28643969
附件: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申请表